和田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和田地区,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隅,中心位置位于东经79.92°,北纬37.12°,南抵昆仑山与西藏自治区交界,北临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与阿克苏相连,东部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相接,西部与喀什地区毗邻,西南以喀喇昆仑山为界,同克什米尔接壤,东西长约670公里,南北宽约570公里,总面积24.78万平方公里。和田地区属典型的内陆干旱区,位于欧亚大陆腹地,属干旱荒漠性气候,境内有大小河流36条,是中国光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,境内矿产资源丰富,以盛产和田玉闻名,是著名的玉石之乡、丝绸之乡、地毯之都和瓜果之乡。和田地区是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地区,主要有维吾尔族、汉族、回族、哈萨克族、柯尔克孜族等22个民族;境内有尼雅遗址、阿克斯皮力古城、买力克阿瓦提古城、喀拉墩古城、安迪尔古城、阿萨古城堡以及约特干遗址等旅游景点。截至2015年,和田地区辖1个县级市、7个县。2016年末,全地区户籍总人口为244.98万人,城镇人口54.53万人,2016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6.33亿元,人均地区生产总值9900元。